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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2016年中方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 2016-12-05

12月5日,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2016年中方全体会议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会议对2016年以来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7年的工作进行了规划和部署。

原国务委员、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中方主席戴秉国、外交部部长助理李惠来以及委员会下属16个理事会的代表共150人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伊志宏,中国人民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关雪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张晓京等出席会议。

戴秉国先生在会议上对2016年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他指出,2016年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与此相适应,委员会以及各理事会开拓进取,开展了多项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配合了中俄关系的发展。他强调今后要一如既往地以中央对俄方针作为委员会的指导原则,利用好委员会的渠道和平台,规划好委员会及各理事会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民间外交工作。2017年是委员会成立20周年,他希望委员会及各理事会继续开拓进取,制定的工作规划更加贴近中俄关系的发展和需要。

李惠来先生在会上介绍了2016年中俄关系发展成果。他表示,委员会制定的2017年工作计划内容丰富务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他希望委员会继续发挥中俄民间交往的主渠道作用,推动两国地方及民间组织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的对接合作,为推动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迈上新的台阶继续不懈努力。

会上,中方秘书处通报了2016年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文化、媒体、专家及智库等16个理事会的代表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各项工作,就相关经验和意见进行了探讨,并介绍了各理事会2017年的工作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伊志宏表示,教育理事会是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中最年轻的理事会,两周前由中国人民大学牵头刚刚成立。2017年教育理事会的主要工作有:将商议制定教育理事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明确教育理事会的功能和主要任务;做好理事会的宣传和内部管理工作,加强理事高校之间的信息共享,健全理事单位间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理事单位现有对俄交流平台的合作;教育理事会希望为推动中俄教育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作出应有的努力。

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是两国元首于1997年倡议成立的民间友好组织,其宗旨是加强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传统友谊,促进睦邻友好合作,巩固和扩大中俄关系的社会基础。2014年,经中俄两国元首批准,前国务委员戴秉国和俄企业家维权总统全权代表季托夫分别出任委员会中俄双方主席。2016年委员会在原有下设的14个理事会基础上,新增设了老朋友理事会及教育理事会。目前,经过改组和扩容,委员会下设地方合作、智库、文化、实业家、妇女、青年、专家、媒体、生态、医学、科学与创新、宗教事务、健康生活方式、残疾人事务、老朋友和教育等16个理事会及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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