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大讲堂第四讲1/欧亚大讲堂第四讲

欧亚大讲堂第四讲1    欧亚大讲堂第四讲

国发院举行“走近‘一带一路’中东欧国家”专题研讨会

  • 2016-11-21

6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国发院)举行“走近‘一带一路’中东欧国家”专题研讨会。匈牙利著名社会活动家、自由党创始人之一、前教育和科学部长毛焦尔·巴林特博士做题为“匈牙利制度转型过程中的深层社会问题”的主旨发言。研讨会由国发院研究员、人大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许勤华主持,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和人大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

巴林特博士的发言主要围绕匈牙利转型后期出现的腐败问题展开。他认为腐败可以归类为三种模式,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可排序为下层腐败或轻度腐败(Petty Corruption)、局部国家腐败(Partial State Capture)、犯罪国家(Criminal State)。巴林特指出,后两者的性质最为严重,都有国家机构及工作人员参与。不同的是前者的腐败行为主要通过政权体制外的经济精英和犯罪组织实施,而后者则利用国家工具实施腐败行为。巴林特博士通过实施社会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量化分析,得出匈牙利社会对本国以成为犯罪国家具有较高认同度的结论。

巴林特博士进一步指出匈牙利的腐败现象的根源在于个人集权。匈牙利最高领导人拥有较大的实权,能够操纵各级政权组织。当前的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已无法对匈领导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在匈牙利,国家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已为个人利益或家族利益所取代。政权关键职位的掌控者实际上不再对国家,而是对个人和家族负责。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对腐败问题进行有效地治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苗华寿对巴林特博士的发言进行了评述。他指出,巴林特博士的研究展现了国内不曾了解的制度转型后的中东东欧国家的另一面,但仅仅因为腐败问题就将匈牙利归为“Mafia State”(黑手党国家)则略显偏颇。东欧国家,如波兰、匈牙利等在转型后基本建立了西方模式的民主制度,相互制衡的政治体制已初步形成。同时,这些国家先后加入欧盟,其民主自由的制度和意识形态均受到欧盟的影响和约束。这些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限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和深化。


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吕鹏,国发院研究员、人大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所长陈新明,国发院研究员刘旭等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

本次研讨会为国发院高端智库系列讲座“欧亚大讲堂”活动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圣彼得堡国际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参与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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