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研究/Research

《俄罗斯经济与政治研究报告》刘旭:俄罗斯油气产业发展的金融因素分析

  • 2017-05-20

刘旭: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欧亚地区能源经济。


摘要:俄罗斯作为油气大国的复兴史同时也是俄罗斯能源与金融关系的发展史。石油产业中国家资本重新成为主导力量之后,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仍然需要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支持。俄罗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注重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来提高产业效率、改善治理结构和解决资金与技术不足问题。中俄之间的“石油换贷款”模式就是一次很好的实践。俄罗斯的油气重心正在渐渐向东向北移动,要求有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新兴开发区域,因此需要与国内外金融市场有更多地接触和合作。随着油气生产的成本加大,投资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的问题将更多涌现出来。

关键词:俄罗斯、能源、金融


Abstract: Energy Finance is one of the essential factors to have positive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Russia’s Oil and Gas Sector. Russian oil and gas companies are eager for foreign capital even after the nationalization of key energy assets. The Industry regulator and enterprises are adept in taking advantag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 and instruments to improve industrial efficiency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tackle the shortfalls of capital and technology. The “Loan for Oil” model of China-Russia oil trade is a good example. Russia is implementing the strategy of “Pivot to East” which requires plenty of capital and technology to develop the green deposits, therefore needs to cooperate with domestic and foreign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The efficiency problem of investment and resource utilization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 to as the cost of oil and gas production rises.

Key words: Russia、Energy、Finance


一、引言

能源与金融问题一直是能源产业界和学界的焦点问题[ 能源是个非常广义的概念。本文因为篇幅所限将狭义地讨论油气资源,特别是石油与金融的关系问题。]。世界能源产业的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也可以理解为能源与金融的关系史。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能源与金融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能源产业正在成为大规模资本的聚集地,而能源类商品也成为投机性资本的主要对象。能源与金融之间日益密切的联系带动了资源开发的热潮,同时也促进了能源类商品交易的繁荣。然而这种联系也蕴含着无法估量的负面作用。一个代表性的例子便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因此,能源与金融之间的关系问题不仅对于能源消费国,同时对于能源生产国都是不可忽略且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理解能源与金融问题包含三个要素,这是理解该问题的关键所在。第一是资本要素。能源类资源开发本身就是一种资本密集型的经济活动。近年,随着开采条件良好的常规能源的产量递减,能源开发重点逐步移向条件恶劣地区(深海、极地等)及非常规能源的生产。这从客观上提高了能源开发的技术和成本要求,进而提高了对资本投入的要求。第二是价格要素。价格决定着资本投入和能源的利用效率。由于能源交易涉及的金额巨大,无论是消费方还是生产方都试图提高国际能源价格定价的主动性。因此,不论是在国际市场还是在国内市场,确立公平合理的价格机制都是非常重要的。第三是市场化。市场化程度决定着资本要素和价格要素能否得到有效的利用。市场化程度越高,即交易的环境越是公开透明,融资的效率越高,价格也更稳定合理。现代能源企业的融资渠道在不断地拓宽,不仅可以通过传统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及组建国际财团来筹集开发资金。国际油气价格,特别是原油价格也实现了公开的现货与期货交易。北美、北海、地中海、中东、亚太(新加坡)等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成为了各地区原油贸易的参考价格。如果可以将金融市场简单地分为实体金融市场和虚拟金融市场,那么上述的资本要素更多地在实体金融市场得到体现;价格要素则更多地在虚拟金融市场得到体现。能源与金融问题的这些特征为准确理解俄罗斯的能源产业提供了有效的视角和方法。

众所周知,俄罗斯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油气生产和出口国之一。油气工业也是俄罗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然而,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油气产业一度跌入低谷。进入21世纪后,随着国际油价的持续攀升,俄罗斯油气产业逐步恢复,重新确立其国际油气大国的地位。然而,俄罗斯的油气产业发展仍面临重重问题。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与许多油气生产国相似,长期以来俄罗斯油气产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资金和技术的不足。从资源的国家管理角度看,俄罗斯需要在石油产业中重新确立国有企业的优势地位,并使之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从国际战略的角度看,俄罗斯需要开拓欧洲以外的国际市场,并在国际市场上确立俄产原油作为基础油价的地位,从而提高国际市场上的俄产原油的价格。从产业的市场化角度看,俄罗斯需要逐步改变对油气价格的管制措施,并确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价格决定机制,从而确保公平竞争。本文将结合俄罗斯独立以来的油气工业发展的历史、油气工业的特征和上述存在的问题,从能源和金融的关系角度分析俄罗斯重新成为油气大国原因和这一路径的特点。


二、俄罗斯油气产业的特征

俄罗斯是世界油气生产和出口大国。根据2015年度BP能源统计,俄罗斯的油气储量均位居世界前十(参见表1和表2)。俄罗斯在2015年生产原油5.41亿吨,仅次于沙特阿拉伯和美国而位居世界第三;生产天然气5733亿立方米,居美国之后列世界第二位(参见表3和表4)。俄罗斯2015年出口原油的全球份额达13.5%,居沙特阿拉伯之后列世界第二位;天然气出口1960亿立方米(包括管道天然气和LNG),居世界第一。

俄罗斯虽然是油气大国,但油气产地分布极不平衡。从历史上看,俄罗斯的油气工业发展是逐步“东进”的过程。主力产地从最初的巴库周边到伏尔加—乌拉尔地区,再到现在的西西伯利亚(秋明州)地区。西西伯利亚地区集中了俄罗斯60%的原油产量和近90%的天然气产量。然而,由于常年开采导致资源枯竭,西西伯利亚地区的油气产量在逐步下降,它在俄罗斯油气产量中的比重也在逐步下降。为了填补西西伯利亚产量下降而留出的空白,俄罗斯需要寻找新的替代油气田。《俄罗斯2035年前能源战略》草案明确指出东西伯利亚、北极圈及大陆架将是未来俄罗斯油气开发的重点区域。这些地区的油气储量丰富,有潜力接替西西伯利亚地区成为俄罗斯油气生产的主力地区。然而,要大规模地开发这些地区需要克服许多困难。第一,东西伯利亚和北极圈地处严寒冻土地带,气候恶劣,开采施工难度大。第二,东西伯利亚和北极圈地区缺乏油气生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这也是这些地区长期以来未能得到开发的主要原因。第三,俄罗斯还不具备在大陆架,特别是严寒深水区域进行油气生产所必须的技术能力。第四,这些地区远离国内消费市场,也未能与传统的欧洲方向的出口运输系统相连接,因此这些地区的开发需要配以相应的出口战略,即将资源开发与向亚太市场出口联系在一起。第五,低油价和欧美制裁严重影响了俄罗斯企业对这些地区的投资和技术使用能力。

俄罗斯的油气产业从前苏联的计划体制转变而来,因而具有与其他油气生产国不同的特征。俄罗斯的石油工业与天然气工业也因为发展路径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特征。石油产业通过90年代的“股权换贷款”政策已经形成了多个寡头竞争的体系。虽然许多地方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参与油田开发,但石油生产主要集中于几个大的公司,比如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卢克石油公司、秋明-BP公司、苏尔古特石油公司、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等。除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和天然气工业石油公司之外,其它的公司并不由政府控制。这些石油公司实行一体化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勘探开采、炼化、油品的批发与零售,但处于产业中游的石油运输,特别是管道运输却是独立于石油公司的。俄罗斯的石油管道运输由国有的俄罗斯国家管道公司经营,这决定了通过管道的出口要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实际上,俄罗斯政府正是通过国家管道公司而控制了独立于政府管理之外的油品的运输与出口。今年,随着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等国有企业在石油产业中的地位不断增强,石油工业中政府的影响力相比90年代得到了大大加强。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从90年代起就保持着对天然气工业的垄断地位。虽然近年随着诺瓦泰克公司的崛起和石油公司天然气产量的增加,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的生产份额逐渐下降,但仍然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公司,控制着俄罗斯70%左右的天然气产量。与石油公司不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是真正的上下游一体化油气公司,因为除了上游的勘探开采和下游的批发零售之外,它还控制着天然气管道运输系统,并在法律上垄断了通过管道的出口权。俄罗斯油气工业结构现状符合政府加强对资源产业管理的意图,但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有关公平竞争的问题,比如石油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利用和出口权问题、油气价格的寡头垄断问题。

俄罗斯油气工业的第三个特征是油气产品的出口偏向欧洲地区(参见表5)。尽管近年随着对亚太市场的出口增大,仍有约60%的俄罗斯出口原油流向欧洲市场。除萨哈林-2LNG项目外,几乎所有的出口天然气都输往欧洲及沿线的CIS各国。

由于欧洲市场的油气产品价格较高、需求稳定,俄罗斯政府和油气企业非常重视保持和扩大在欧洲市场的份额。然而过多地依赖欧洲市场不仅给俄罗斯带了能源安全方面的问题,同时也限制了出口收入的增长。俄罗斯原油(出口原油)长期以来在地中海和北海这两大欧洲市场上都是参照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进行交易。相比布伦特原油,乌拉尔原油的含硫量更高,这使乌拉尔原油的交易价格一直低于布伦特原油(参见图1)。与原油市场不同,由于天然气的对欧出口全部通过管道输送,市场供需结构要比原油市场更加稳定,而俄罗斯的主要出口商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Gazprom)长期以来作为供给方也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然而近年随着欧洲市场中LNG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俄的现行定价模式正面临来自需求方的越来越大的压力。

图1  布伦特原油与乌拉尔原油的年均现货价差

资料来源:乌拉尔价格来源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布伦特价格来自普氏。

俄罗斯正通过扩大对世界其他地区的出口来解决过分依赖欧洲市场的问题。其中,最有潜力的市场就是亚太市场。随着远东地区的输油管道和LNG工厂的建成,对这一地区的油气出口的比重随之逐步增长。2015年,俄罗斯对东亚国家(中日韩)的原油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例达到18.2%,而15年前这一比例还不足3%(参见表5)。同时,俄罗斯也通过开展期货贸易、持稳定供给的措施来提高油气出口价格,争取油气商品的定价权。


三、油气工业变迁:从金融资本到国家资本

前文已述,俄罗斯油气产业长期以来的问题是资金和技术的缺乏。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政府和企业面临的最重要课题之一。对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使其成为能够独立融资的主体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当政者给出的解决方法。然而,在市场化改革初期,由于整个国民经济的私有化目标过于紧迫,同时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因此油气产业的市场化改革渐渐背离了初衷。在90年代初期,包括油气企业在内的资源类企业成为政府财政的救命稻草。在这种背景下,油气工业的私有化迅速展开。尽管这一过程中存在许多“资本主义原罪”,但却在客观上促成了金融资本与油气产业资本的结合,也为日后油气产业的复苏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油气产业初期的金融资本与油气产业资本的结合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下游一体化(垂直经营)企业的建立。在这一阶段,以往由国家直接经营的油气生产单位完成了股权(私有化)改革。在这一过程中大部分的新兴企业仍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控股。

第二阶段:股份换贷款。在这一阶段,政府利用手中的企业股份作为抵押,从银行换取贷款以便度过财政危机。由于政府向银行的还贷能力极低,因此贷款到期后,这些股份或通过拍卖或直接作为抵押而成为银行资产。俄罗斯主要银行在这一阶段成为油气企业的控股人,从而完成了金融资本与油气产业资本的结合。

图2  俄罗斯主要石油公司的原油产量

注:秋明-BP公司截至2003年为秋明公司产量;西伯利亚公司产量自2006年起转为俄气石油公司。

资料来源:俄罗斯能源部。

俄罗斯油气工业私有化的结果是产生了以尤科斯、西伯利亚石油公司和秋明石油公司为代表的金融能源工业集团。这种金融与工业的结合体虽然在形成的过程中遭受到巨大的舆论压力,但从实践结果来看,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俄罗斯油气产业的恢复发展。9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际油价逐渐回升,俄罗斯的油气公司的原油产量开始恢复增长(参见图2)。其中,相比较国有公司,私有公司,特别是金融能源工业集团控制的石油公司(尤科斯及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的增长尤为明显。其原因可以总结如下:

①由于与金融资本相结合,企业在融资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

②由于较早地确立起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企业的运作更有效率、更透明

③通过国内外股票和债券市场进行多方面融资。由于企业的运作相对透明,因此要比传统的俄罗斯企业更容易赢得投资者的信心。

④快速地与西方接轨,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通过此途径,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的油气田资源进行二次开采,从而降低了勘探作业产生的风险。

然而在促进油气产量增长的同时,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下的油气企业的某些经营活动也为未来的健康发展留下隐患。一方面,大部分的控股金融集团都选择在海外注册,并将通过转移价格操作油气企业的收入转移至国外,以实现避税。另一方面,这些公司积极参与院外活动,影响政府决策,阻止不利于本公司发展的政策的实施。此外,原油产量的盲目增长是以牺牲未来的发展为代价的。以西伯利亚石油公司为例。该公司的原油产量从2000年起迅速增长,但增长期持续相对较短,在2005年就已出现下降趋势。这种难以为继的短时期过快增长凸显了金融资本更加注重短期利益回报的特性。这种特性表现为尽可能地增加产量,进而扩大企业利润,并通过积极的股份分红措施迅速获取投资回报。积极的分红措施势必影响企业的投资,而这些投资是与未来的产量增加紧密相关的。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的做法是利用西方先进技术积极实施油田的二次开采,进而迅速增加了原油产量。而由此产生的利润的大部分通过分红流入持股方,从而造成勘探投资的不足。当现存油田的储量趣向枯竭时,由于没有新的油田来替代,因此产量开始回落。与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相似,秋明石油公司在与BP公司合资成立秋明-BP石油公司后,该公司一直维持着较高(50%以上)的利润分红比例,这不能不对企业的投资造成影响。从图3可以看出,TNK-BP的原油产量在2005年达到高峰后始终没有能够超越。西伯利亚石油公司和秋明-BP公司在2005年和2012年分别被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和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收购。由于尤科斯的主要资产已于2004年被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收购,因此随着秋明-BP公司的被收购,俄罗斯油气产业中的金融资本时代也宣告结束。

伴随金融资本退出俄罗斯油气产业的是国家资本在该领域的优势地位重新确立。金融资本被国家资本所替代,本质上是追逐短期投资利益的冲动与强化政府管理的国家意志相吻合,因此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俄罗斯的石油产业在私有化之后,国家资本在产业中的比重大大下降。从图3可以看出,在西伯利亚石油公司被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收购之前,作为唯一的国有公司的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在收购尤科斯之前的年产量一直徘徊在2000万吨左右,不及总产量的二十分之一。这种现象与传统的俄罗斯政治文化极为不符,也与世界主要产油国的实践不符。因此,普京成为总统后,在国际油价日益上升和资源民族主义日益抬头的背景下,在石油产业中重新确立国有资本的优势地位成为政府顺理成章的目标。

伴随国家资本在石油产业重新确立主导地位的是现代化的国有企业制度的建立。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分别是石油产业和天然气产业的国家资本的代表。这两家企业虽然有超过50%的股份掌握在政府手中,但仍有相当部分的股份与其他非国有公司一样在国内和海外的交易所上市(参见表6)。这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透明度,有利于企业融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市场的资源,扩大国际竞争力。这些公司内部还确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制度,设置了独立董事职位。因此,这些国有公司已不单纯是国家资本在产业中的代表,而是国家利益和市场利益的结合体。事实上,由于拥有政府的政策扶持,俄罗斯的国有油气公司,特别是国家石油公司在市场中已开始取得良好的业绩。通过收购尤科斯的主要资产,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实现了产量的迅速增加,并从2007年开始成为俄罗斯最大的原油生产企业。从图2可以看出,国家资本(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石油公司)所控制的原油产量的比重从2004年的不足二十分之一扩大到2011年的28%。此外,在2005年—2015年间俄罗斯的原油总产量共增加了约6200万吨,这几乎与同时期的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的原油产量的增量(剔除收购秋明-BP的影响)持平,即国有公司对国家产量增加的贡献率接近100%。可见国有石油公司已成为俄罗斯石油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产业发展的提供了主要的动力。


四、石油换贷款

国家资本在油气产业中确立主导地位并不意味政府成为产业投资的主体,投资的主体依然是企业。在地下资源开采行业中最具投资风险的勘探作业方面,2015年国家投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仅占总投资额的10%,而企业自筹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贷款)占投资总额的90%(参照图3)。此外,在油气生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企业完全自筹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政府虽然有时会提供税收优惠等间接性补贴,但极少对单个项目提供直接的资金补贴。[ 这一现象在当前油价低迷和欧美制裁背景下有所改变。俄政府开始对重要的油气项目进行直接补贴,比如亚马尔的LNG项目。详情请参见刘旭:《油价下跌与欧美制裁下的俄罗斯石油企业经营现状分析》,载《俄罗斯研究》,2015年第5期,第3-39页。]比如,远东原油管道(从泰舍特至科兹米诺)的建设资金(总额超过200亿美元)完全由俄罗斯国家管道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来解决。



“石油换贷款”的融资方式就是在俄罗斯的油气企业急需大规模资金的条件下发生的。由于单纯地从市场上借贷变得比较困难,因此利用油气消费国对油气资源的需求,通过承诺供应油气商品来换取贷款成为俄罗斯油气企业的一个有效的融资途径。从借贷方来看,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借贷是一种机遇,通过“贷款换石油”可以因此来完成大规模的油气商品交易,进而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俄罗斯油气企业的“石油换贷款”方式主要用于与中国企业的原油贸易中[ 这里的“石油还贷款”主要指俄罗斯对华供油,中国的银行向俄罗斯提供贷款。此外,中国企业向俄企提前支付石油货款的“预付款”贸易方式也可理解为“石油换贷款”的一种。因为预付款也需支付利息,并且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列为负债项内。因篇幅所限,本文不讨论预付款方式。关于俄罗斯近期的石油预付款交易可参考刘旭:《油价下跌与欧美制裁下的俄罗斯石油企业经营现状分析》,载《俄罗斯研究》,2015年第5期,第3-39页。]。截至2015年,俄罗斯与中国达成多次“石油换贷款”协议。这些协议都与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和中石油(CNPC)间的原油贸易相关联。

中俄间的第一次“石油还贷款”协议于2005年1月签订,并与中俄石油公司间的铁路原油贸易协定密切相关(参见图4)。该贷款协议的背景是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在2004年为收购尤科斯的主要石油资产—“尤甘斯克油气公司”通过国内银行短期贷款(18.05亿美元,年利率8%)和短期期票(61.02亿美元,年利率2.5%)融资。中国银行的60亿美元长期贷款就是用于上述短期融资的部分偿还。与此同时,中国石油公司为了争取从俄罗斯进口石油已经做出了许多年的努力。国内的政策性银行也为大型企业的“走出去”积极地提供帮助。俄罗斯油气公司的融资需求正与中国公司的石油需求和中国国家的能源安全利益相吻合,这为“石油换贷款”协议的成立提供了客观依据。

“石油换贷款”中的借贷合同是以原油贸易合同作为担保的。由于存在贸易协定,贷方(原油供应方)会有稳定的收入预期,这也为贷款的按期偿还提供了财政担保。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石油换贷款”模式中的原油贸易合同要相对更重要一些,它的有效执行是贷款合同有效执行的关键。

中俄间的第一次“石油换贷款”协议基本得到了有效实行。尽管在合同期内出现了贸易价格争议,但通过贸易双方的对话最终和平地解决了争议,使贸易合同在合同期内得到有效执行[ 2007年7月起,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开始要求中石油提高原油购买价格。按照第一次“石油换贷款”协议,定价公式为布伦特原油现货月平均价格并贴水每桶3美元。经协商,中石油同意将贴水减为每桶2.325美元。从2007年11月起生效。详见И.Малкова, Е.Мазнева, Цена на «Юганска», Ведомости, 29 Января 2008.]。第一次“石油换贷款”的成功经验也为第二次“石油换贷款”协议的成立奠定了基础。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政府、俄罗斯政府和相关公司及银行官方信息,以及新华社、Kommersant、Vedomosti、Reuters等媒体报道总结综合而成。


中俄间的第二次“石油换贷款”协议发生在2008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爆发之后(参见表8)。国际原油价格在2008年8月中旬达到最高位后急剧下跌,俄罗斯油企的收入因而剧减。同时由于当时与原油价格相关联的出口关税和矿产资源税与原油价格之间存在滞后关系(约1.5月),当原油价格迅速下降时,应缴的税额却居高不下。这更导致企业利润在短期内迅速缩减,造成流动性危机。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由于此前收购尤甘斯克公司而留下了大量债务,在流动性危机之下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因此急需短期内找到大规模的借贷资本。此外,俄罗斯国家管道公司正在筹集修建远东管道二期工程的巨额资金(超过100亿美元)。在全球流动性减弱的情况下,俄罗斯企业通过国际市场融资是十分困难的。与此相对照的是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却握有大量的资金。中国的石油企业也正在与俄罗斯进行关于石油管道建设和相关原油贸易问题的交涉。流动性危机为两国打破交涉僵局提供了机遇。

第二次“石油换贷款”协议的框架与第一次有所不同。最大的变化在于贷款合同不仅与原油贸易合同,还与管道建设合同挂钩。与此相应的是中国的石油公司与俄罗斯的石油公司和管道公司同时签订合同。由于贷款额度巨大,而俄罗斯国家管道公司除管道运输费用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因此管道公司也被纳入原油贸易合同,成为供应方之一。由于管道公司并不从事原油生产,即没有油源,因此实际上管道公司扮演的是中间商的角色,即从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购入原油后再转卖给中石油。

此次的“石油换贷款”协议由于存在跨国管道建设合同,因此两国政府间协定也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并给予协议的有效执行以高层次的政治保障。

协议中的中俄原油管道贸易合同从2011年开始执行。以往的中俄铁路原油贸易合同一样,在执行中产生了关于贸易价格的分歧。这些分歧最终通过协商得到了解决。

通过对以上两次“石油换贷款”模式的解读,可以总结出该模式的以下特征:

①通过绑定贷款与原油贸易,并将贸易收入与偿还贷款做关联,既解决了原油供应方的资金短缺问题,又满足了需求方对原油的需求。因此,可以说“石油换贷款”是将能源与金融结合起来实现稳定供给的有效模式。

②两次“石油换贷款”都是在俄罗斯公司遭遇突发的资金短缺问题的情况下成立的。俄方虽然在资金需求方面具有主动性,但实为周遭不利环境所迫而做出被动选择。因此,此种融资模式能否适用于一般条件下的原油贸易还有待进一步实证。

③“石油换贷款”中的贷款是用来“救急”的,因此中俄双方缺乏足够的时间去细化相关贸易协定的具体条件,特别是价格条件。这直接导致两次“石油换贷款”在执行中均产生了价格争议。


五、交易所平台的石油交易与价格决定

国际石油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决定机制。如何形成有利于俄罗斯国家利益的国内和出口油品的定价机制是长期以来困扰俄罗斯政府的一个难题。以原油为例。俄罗斯每年通过普里莫尔斯克港、新罗西斯克港、乌斯季卢加港和友谊管道向欧洲市场出口1亿8000万吨左右的乌拉尔原油。这些原油大部分没有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而是买卖双方直接进行的现货交易。这使乌拉尔原油没有形成自有的价格决定机制。最终的交易价格通常是参照布伦特原油(北海市场)的现货价格并贴水。由于将布伦特原油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因此乌拉尔原油在受到自身需求影响同时还要受到对布伦特原油需求的影响。这种状况持续的结果是乌拉尔原油价格通常要低于布伦特原油数美元,也低于自身预期价格(参考图1)。

乌拉尔原油价格在国际市场被低估的状况日益引起俄罗斯高层的不满。时任总理的普京在向联邦会议提交的2006年的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在俄罗斯国内建立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在内的油气商品交易所的必要性,并将此责成为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任务。随后,俄罗斯的主要商品交易机构相继推出了原油和成品油的现货和期货交易合约。2007年,俄罗斯普里莫尔斯克港出口原油(REBCO)的期货交易在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正式挂牌;2008年,新成立的圣彼得堡资源商品交易所(SPIMEX)推出了乌拉尔原油的国内市场期货合约。这些旨在改善俄罗斯出口原油的定价机制的措施并未如预期那样顺利发展。其中,乌拉尔原油期货合约直到2011年才只完成1次(1000吨)[ D. Khrennikova, Russia in no hurry on crude exchange trading, Platss Oilgram News, October 22, 2012.]。尽管如此,随着政府反垄断政策中交易所平台重要性的增强,圣彼得堡资源商品交易所的油气交易逐渐活跃起来(参见表9)。

俄罗斯原油没有受到商品交易所里面的交易商的青睐,主要由于它还不具备成为国际原油市场基准价格的必要条件。首先是流通性。俄罗斯原油从产地到港口主要依靠管道运输。原油生产企业需要每季度向能源部和国家管道公司提交运输路径、出口方向和出口数量的申请。在申请被批准后,如果不被认真执行,原油生产企业还要面临惩罚措施。这种管制措施大大降低了俄罗斯原油的自由流通程度。其次是原油质量。俄罗斯出口原油多为管道混合原油。因为多个不同的产区,质量发生变化的几率和频率相对增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俄罗斯出口原油的稳定性。

相比较原油的所内交易,成品油的交易平台的建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圣彼得堡能源商品交易所(SPIMEX)成立之后就致力于推动成品油的所内交易。交易所总裁也成为政府能源产业委员会成员。2015年该所的成品油交易量达到近1548万吨,近5年来增长两倍多,占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量的约17%(参照表9)。

圣彼得堡能源商品交易所的交易量的快速增长反映了市场中存在的对油气自由贸易的渴望心理,同时这也与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推动分不开。俄罗斯政府的意图在于通过建立国内的能源商品交易平台,促进乌拉尔原油及成品油交易的公开性,进而扩大交易范围,形成独立的价格决定机制。此外,由于俄罗斯石油的生产和流通主要由几个大型的上下游一体化公司所控制,事实上形成了寡头竞争的市场,其内部的原油和成品油交易很不透明。这种不透明的交易一方面使企业产生了利用转移价格以便避税的可能,另一方面客观上分割了成品油市场,使价格更加容易被大企业操纵。因此,政府部门中税务局和反垄断局最为支持建立以交易所为平台的石油商品交易机制。由于占据企业大部分收入的出口关税和矿产资源税的征税基准已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挂钩,而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可能被国内企业所操纵,因此转移价格给俄罗斯油企的经济激励已并不显著,进而使国家税务局与大企业之间冲突显得并不太突出。反垄断局由于关于公平竞争问题,即价格是否真实反映供求关系,因而与大企业间的矛盾也最为突出。

反垄断局从2007年开始利用交易所内价格和所外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对全国的成品油交易价格实施每周实时监控。截至2015年底,因为成品油价格问题,反垄断局已发起数次针对大型油企的大规模的反垄断调查,并开出大额罚单。反垄断局的指控主要集中在恶意使用市场优势地位、歧视性价格和价格卡特尔三方面。这些指控中反映出的问题具有深刻的产业背景。首先,俄罗斯大型石油企业都采用上下游一体化经营模式,原油和成品油优先供应内部炼厂和销售网络是普遍的经营手法。然而在市场供应不足的情况下,这种经营模式容易对外部需求方造成歧视性对待。其次,现在的俄罗斯石油企业是苏联解体后根据地域划分的石油公司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它们先天具有地区性的垄断地位。这很容易导致乱用垄断地位和实施价格歧视。

反垄断局对待上述问题的做法是一方面通过制定行业规制和立法来限制大型石油企业的垄断性行为,另一方面扩大商品交易所内商品交易数量和交易者数量。2013年1月,反垄断局和能源部联合发布部门规定,要求具有寡占性质的石油企业将占总产量一定比例的成品油投放至商品交易所进行交易。反垄断局的上述强制性措施反映了政府在此问题上的坚决立场,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给予企业提高积极性的动力。在大型石油企业并不积极参与的情况下,商品交易所平台在国内价格定价方面的作用将十分有限。


六、结论

俄罗斯作为油气大国的复兴史同时也是俄罗斯能源与金融关系的发展史。无论是油气产业里的企业重组、油气商品的国际贸易,还是国内外的定价机制的建立,都是与金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即使石油产业中国家资本重新成为主导力量之后,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仍然需要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支持。

现在的俄罗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注重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来提高产业效率、改善治理结构和解决资金与技术不足问题。然而能否有效地实现这一目的还需要在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外国投资者利益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中俄之间的“石油换贷款”模式就是一次很好的实践。可是在扩大商品交易所的成品油交易问题上,由于俄罗斯的企业与政府之间暴露出利益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问题无法得到妥善的处理。

俄罗斯的油气重心正在渐渐向东向北移动,这要求有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新兴开发区域。俄罗斯也因此需要与国内外金融市场有更多地接触和合作。未来俄罗斯面临的主要问题将不会是数量上的问题,而是质量和效率上的问题。随着油气生产的成本加大,投资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的问题将更多涌现出来。那么如何在这些问题上理顺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已成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在加强能源安全保障方面与俄罗斯有很多合作的可能性。中俄间近年已取得了油气领域合作方面的巨大成绩,但在细节方面仍需加以推敲研究。我们应该在认清俄罗斯油气产业现状的前提下,积极地利用已有的技术和金融资源,开展并扩大对俄合作,从而强化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刘旭:《油价下跌与欧美制裁下的俄罗斯石油企业经营现状分析》,载《俄罗斯研究》,2015年第5期。

《BP全球能源展望》各年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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