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董事长、中俄金融联盟中方主席郭志文
-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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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文: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
非常高兴能够参加今天第七届中俄高级经济论坛,借此机会,我想就中俄金融合作的现状、问题和发展方向跟各位专家学者作一个交流。
刚才梁赞诺夫教授讲了关于金融这个投机的问题,我们都非常赞同教授的观点,这也是目前中国政府对金融方面提出的还是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避免金融投机。我想中俄金融之间的合作应该也是朝这个方向进行。
一个,我想跟大家交流一下中俄金融合作的现状。
从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至今,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伴随着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两国在信息沟通、政策对话、融资结算便利等方面的金融合作已初见成效,金融合作机制不断增强,功能不断加强,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合作的层次不断深化。随着两国央行层面的金融合作分委会机制不断完善,两国政策银行,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和民间跨境交流合作不断增强,央行层面建立了两国金融合作分委会的制度,这是两国金融合作顶层设计的重要机制和专业平台。到今年金融合作分委会已经连续召开了17次,在推动两国本币结算、挂牌交易、互设机构、监管协作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此外,中俄两国政府方面,还通过亚投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等方面加强了合作。银行方面,工建等四家国有银行均在俄罗斯设立了分行,进出口银行等在俄罗斯设立了办事处,天然气工业银行等银行在北京和上海设立了代表处和分行。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商业银行已与俄罗斯超过200家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目前在电子商务、银行卡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突破。
第二是合作领域不断扩大。近几年,中俄两国金融合作逐渐由银行合作向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合作延伸。保险领域方面,2016年6月,中俄签署了保险行业中俄2016到2018合作计划,这标志着中俄两国保险行业的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证券合作方面,在中俄金融合作分委会下成立了证券合作组。
第三是合作模式不断创新。伴随金融市场格局不断变化,中俄两国金融创新合作模式已经形成,已从传统的代理行合作模式向互设机构跨境经营延伸,由传统的跨境商行向跨境投行模式延伸,由单一金融主体间的合作,向跨境金融联盟模式延伸。比如在跨境投行方面,债券发行和产业基金成为新型合作领域,如政府主导的丝路基金已经开始合作,俄罗斯远东发展基金和中国黄金发展公司正在合作投资基金投资远东矿业。去年第三届中俄博览会发展期间,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签署了中俄基金产业备忘录。在跨境合作方面,2015年10月,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作为共同发起人,创立了非营利性开放式的跨境金融合作组织中俄金融联盟。不到一年时间,联盟成员由初始的35家发展到目前的57家。其中中方是29家,俄方是28家。联盟成员间成功合作完成4项跨境融资业务,金额超过100亿人民币,签署了28项合作协议,开展了诸多卓有成效的务实合作。比如哈尔滨银行作为牵头行,联合中国的9家商业银行对俄罗斯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外经银行签署了100亿人民币贷款协议,这是中俄两国金融机构参与最广、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跨境同业银团合作项目。联盟15家机构高管赴俄罗斯储蓄银行企业大学进行了培训交流,开展了针对先进管理经验、企业项目管理、人才管理方式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探讨和交流,联盟成员间还签署了中俄同业间实习生交换项目,实现了与储蓄银行亚太银行的实习生交换,搭建了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人才培训渠道。目前联盟已成为推动中俄两国跨境金融合作最重要的平台之一。
二是中俄金融合作的机遇和挑战。
在当前形势下,中俄两国经济合作仍面临着诸多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中俄金融合作的机遇。政治互信为金融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中俄政治互信达到新的历史高度,这种政治互信必将促进两国的合作,其中也包括两国的金融合作。
二是经济互补,中俄两国经济互补性很强,中俄经贸正面临着重大战略机遇期,双边贸易额到2020年将达到2000亿美元,同时中国成为俄罗斯第一大外贸合作伙伴,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的巨大潜力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三是政策互通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有效保障。我国利率、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推进,金融管制也在逐步放松。2013年俄罗斯入世后,逐渐放开了对外资银行的限制。近年来,俄罗斯修订了俄罗斯联邦银行法和俄罗斯银行活动法,简化了外商投资俄罗斯的程序,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四是欧美制裁加速了中俄金融合作的进程。乌克兰危机爆发后,欧美制裁在一定程度上封锁了俄罗斯在欧美市场上的融资渠道,而俄罗斯大型企业对欧美市场的依赖性很高,银行业的流动性较为紧张,在这样背景下,俄罗斯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始目光东移,中国成为了俄罗斯重要的融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俄金融合作的进程。
二是中俄金融合作的挑战。
一是两国经贸发展不均衡制约了金融合作的有效开展。2015年,中俄贸易额达到680亿美元,同比下降了28%。中国对俄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下降20和35%。同时近几年中俄两国相互投资规模仍然较小,中国对俄年均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不超过10亿美元,实际上使用俄直接投资额仅为1000多万美元,中国对俄投资规模远大于俄对华投资规模。
二是金融机构影响对中俄投资的积极性。目前俄罗斯的金融资产大多数规模较小,信用等级普遍较低,资本未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
第二,卢布属于高风险币种,当年卢布最大贬值幅度达到143%。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卢布贬值、大宗商品价值波动等因素影响,俄罗斯企业的履约能力下降。
三是相关配套设施与政策不健全制约了合作快速推进。第一,缺乏有效的对俄金融风险担保体系,对俄金融领域一直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银行开展对俄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第二,缺少有效的市场风险规避工具。从目前市场交易情况来看,卢布衍生品交易仍存在较大困难。
第三,缺乏高效的支付清算渠道。在欧美制裁俄罗斯的背景下,对俄美元清算障碍重重,而中俄两国之间的本币清算体系仍然不发达,卢布清算币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国之间的结算和清算效率。
第四,缺少相关跨境投融资配套政策。一方面,两国主体间的直接投融资政策仍然不健全。另外一方面,大额对俄立案需求得不到满足。相关配套监管政策仍有待完善。
三是中俄金融合作发展方向。中俄金融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顶层设计、配套体系、合作领域、合作模式等多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中俄金融合作的顶层设计,要本着金融合作服务政治和经济发展需要,政治、经济发展促进金融合作的整体思路,在中俄经济分委会的支持下,建立两国金融合作长远规划,建立更加高效的机制。
二是完善中俄金融合作的配套体系。一是完善本币结算体系,本币支付清算体系,不断推动中俄本币结算发展。二是成立中俄投融资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者引导相关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加大对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两国跨境金融的信用环境。为中俄两国投融资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在对俄立案金融,跨境融资租赁,跨境投融资等方面推行先行先试政策。
三,扩大中俄金融合作领域和范围。在巩固两国银行间合作的同时,积极推动两国在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合作。在银行领域,重点向资金交易、跨境投融资、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领域延伸。在证券领域,鼓励两国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两国资本市场,鼓励两国企业在对方国家上市,不断增加两国之间的直接投融资渠道。在保险领域重点加强对俄一般贸易工程项目承包、对俄投资等信用保险方面的合作。
四,创新中俄金融合作的模式和方式。一是重点支持双方金融机构在对方国家设立代表处,鼓励投融资,实现双方金融机构跨境经营。二是推进产业基金和投贷联动等新型业务模式,为两国主体推动跨境商行和跨境投行的金融性服务。三是积极支持对俄大型设备进出口海外工程承包和企业走出去。四是积极推进中俄金融联盟建设,不断扩大联盟成员范围和数量,完善联盟合作机制,重点加强联盟成员间在重大项目及投融资等的合作,实现扩大发展。
在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背景下,中俄两国的金融机构应顺势而为,勇于开拓,勇于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中俄金融合作的新篇章。
谢谢大家!